为了住在日本的外国人设计的找工官方网站【Good Jobs! plus】

登载规约

本使用规约是股份公司Takara corporation(以下称呼(甲))要求向与我们合同契约的公司和将要契约的公司(以下称呼(乙))要求的内容。关于怎样登载资讯,经营等。按照本使用规约,我们提供给和我们协作关系的公司,关于本系统的所有服务。而与我们协作关系的公司有责任履行本使用规约制定的所有规条。

第一条 定义

以下是本使用规约里面出现的单词解释
(1)本系统 甲制造又提供给招工公司的官方网站【GoodJobs】和它替工地各种服务的总称。
(2)应募者 因为招工,而登录本系统,通过本系统来向乙联系,预约面试时间等的人。
(3)招牌资讯 乙使用本系统,将要把登载的工作内容,工作条件,向应募者要求的工作技术,资格等的所有资讯。
(4)GoodJobs登载申请表格 根据第四条,乙想要登载招牌时需要向甲提出的书面申请表格。

第二条 订立契约

甲和乙之间,使用本系统上的契约(以下都称呼【本契约】),乙需要了解本系统的服务内容,并认同遵守本使用规约上列出的所有条件又申请,甲接受这申请时才成功订立。

第三条 有效期间

本契约的有效期间就是申请表格里面有记录下来。或者甲和乙谈好,两者合同的期间。

第四条 使用本系统的方法

乙,当要登载招牌时必须向甲提出GoodJobs登载申请表格。
2,当甲收到上述的GoodJobs德申请表格时,先按照本系统登载准则审查内容,若有需要,甲可以向乙要求修改内容。
3,当乙提出的申请表格内容不符合登载准则,甲按照上述的规则向乙要求修改后,还是招牌内容不符合准则的话,甲有权利选拒绝登载。

第五条 关于招牌登载

按照第四条,乙提出申请表格,甲也接受这申请表格的话,甲将会制造网站招牌,登载之前给乙看造出来的结果。到时,甲会让乙知道有关网站地址。
2,乙收到上述的通知过后,若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的话,五天内可以申请修改。这五天是甲发送造好的网站地址的那日起经过五天。若这期间内乙没有申请修改的话,这表示不需要修改。因此甲将会登载已造好的招牌。
3,登载招牌后,若招牌内容改变,乙必须马上让甲通知这更改的内容。免得让应募者混乱又为了保持乙和本系统的好名声。
4,在同一个招牌,乙申请超过四次的更改,甲会跟乙收取而外费用。这而外的费用补偿给更改招牌的劳动费。但,在这种情况下,甲接受第四次的更改之前,先做个估价单给乙看。

第六条 关于本系统的保证

本系统的角色就是制造招牌网站给有需求的人看,又让他们能够发信息等的形式来跟公司联系。但这一切的过程都受到网络设备和环境影响。若应募者的电脑旧了,功能不好,或使用的OS不适合等的缘故,不能阅览或使用本系统,责任不在于甲。在这事上,甲没有提供任何保证。
2,甲通过本系统支援乙的招工,想要贡献找出有能的人材。不过甲不能保证成功率。乙需要事先承认这现实。
3,甲将会按照本系统的登载准则,登载招牌之前审查内容,却登载过后万一发生登载的内容起因的案件,事故,被提出损害赔偿等,甲不会负任何责。
4,开始登载招牌后,发现乙违法或有危险违法登载准则或法令,甲可以中断登载乙的招牌。而且不需要给乙通知就可以中断。

第七条 知识产权

甲在运营本系统上使用的官方网站,使用规约・登载规约等的文章,标志,照片,短片都属于甲的知识产权。(这包含著作权法令第27条,28条所规定的权力)
2,关于前一条,乙为了登载招牌提供给甲的商标,标志,照片,插图,短片,这些是例外情况。
3,乙要提前同意,登载招牌方面乙提供的资讯上载在甲管辖的网站里,还有其他公司管辖的网站广告,横幅广告里面。通过这些媒体网站,乙的招牌内容会有被看到第三者。
4,乙要保证,乙要登载的招牌内容绝对不会侵害到第三者的知识产权,个人咨询等的一切权力。

第八条 费用

乙将要使用本系统,甲会每一次个别估计价格,让乙知道大概的费用。
2,乙和甲双方同意,达成协议,甲将要要求付款。乙就按照登载申请表格记载的准则,进行存入。到时发生的手续费是乙的负担。
3,关于登载招牌的期限,第四条第一项提到的那样,在登载申请表格里面写下来的合同要满期时,甲提前向乙确认是否继续的意志。合同没有自动续约,不会发生因此而来的另外费用。

第九条 关于服务

本系统基本上24个小时都在登载招牌。但,服务器・官方网站需要保养检修时,还有停电天灾等的预先不到的情况下,或者通讯被中断等的缘故,有时本系统受到影响,无法提供服务。在这样的情况下甲没有负这责。在这里乙也承认这件事。但,由于甲的过失而引起不便的话,这是例外情况。
2,只有甲的营业日,影业时间内,甲会进行处理申请,修改,登载,更改等的事务。

第十条 个人资料的处理方式


甲和乙两者都按照业务上需要的范围内和符合法令准则的范围内,用公正的手段来收取个人资料。 2,甲和乙两者都是在收取顾客的个人资料时,公开展示怎样收集,使用,又提供这些资讯。以及得到顾客的认可后才收取个人资料。
3,甲和乙两者除了以下列出的情况以外,都不会提供给顾客的个人资料给第三者看。
(1)根据法令使用个人资料(例如,合并或其他的原因,事业要继承时,需要把个人资料转发给将要继承的对象。)
(2)某些原因,很难得到本人的认同,却为了保护人的性命,身体,财产需要做出行动的时候。
(3)某些原因,很难得到本人的认同,却为了保持公共卫生,道德方面要保护儿童,因此需要采取行动的场面。
(4)国家机关或地区的公共团体,或被这些机关任用的人员,为了遵行他们的义务要求我们提供个人资料的场面。而且他们要求我们保密时,我们无法公开这件事。
(5)有监督的管下,我们进行业务上需要的范围内,托付给第三者进行本该业务。
4,甲和乙这两者都在以下列出的范围内使用顾客的个人资料。但,已经得到顾客的认同和符合以下的条件的话不一定。
(1)法令要求,根据法令被要求提供个人资料时。
(2)提前给顾客解释,并得到顾客的认同时。
(3)很难得到顾客的认同,却优先保护人或法人的性命,身体,财产等的场面。
(4)合并或法侓上的缘故要提供个人资料给继承人的场面。根据之前达成协议的隐私权政策的范围内使用个人资料。
(5)某些原因,很难得到本人的认同,却为了保持公共卫生,道德方面要保护儿童,因此需要采取行动的场面。
(6)国家机关或地区的公共团体,或被这些机关任用的人员,为了遵行他们的义务要求我们提供个人资料的场面。而且他们要求我们保密时,我们无法公开这件事。
(7)预防以及尽快处理资料泄露,非法闯入,被黑客打进等的问题,若您有可能性参与这些问题的话,将要把该当的顾客个人资料交给调查机关。
(8)甲和乙要赔偿损失,使用我们加入的保险时,需要把一些个人资料交给保险公司。
5,甲和乙两者都在使用范围外要使用个人资料,这样的例外情况发生时,尽快在官方网站里宣布,或发送电子邮件来给各位顾客通知。
6,顾客向甲和乙要求清楚解释个人资料的用途时,我们尽快给顾客解释。

第十一条 免除责任

甲可以更改本系统上的网络设计,申请表格,跟应募者之间的联系方式等的内容。不用得到乙的认同。万一给乙带来一些损失,责任不在于甲。
2,万一 本系统上登载的招牌资料被人滥用,贴在跟甲完全没有关系的检索系统上,或被传让电子传告栏上,处理这些事情不在于甲的义务范围。
3,竟然甲已施行所需的对策,预防计算机病毒,资料的消失,系统中断等的问题,却还是避免不了这些问题,甲不要负这个责。
4,甲不会介入在应募者和乙之间发生的一切事务,而且没有承担任何责任。

第十二条 预约损害赔偿

根据本契约,甲有责任赔偿损害的情况下,计算赔偿费的方法就是,从乙之前付款过的费用来计算一个月的使用费。最高也是赔偿这一个月的使用费。

第十三条 关于排斥反对社会势力

甲和乙两者都向对方公开表明以下的各项事。
(1)我不是反对社会势力分子。反对社会势力分子意指,出来黑社会团伙还不到五年的人,构成黑社会团伙的成员,跟黑社会团伙有关系的企业,股东会上的混子,假扮社会运动的标榜者,特殊技能的暴力团以及这之类的行为和团体。以下都用反对社会势力这词。
(2)我没有跟反对社会势力拥有以下的关系
 A,为了自己或第三者得到利益,利用不正当的方法,或者要损害第三者而利用反对社会势力。
 B,提供资本给反对社会势力,或提供各种各样的便宜来支持反对社会势力的活动,运营等
(3)我们公司的董事(总经理,执行人员,监察人,顾问,会长,不管是什么称呼牵涉到公司经营的工作人员)都不是反对社会势力分子,也跟反对社会势力没有任何的关系。
(4)没有提供自己的名义给反对社会势力,缔结本契约。
(5)关于本契约,我自己绝不会用以下的方法,同时也不会利用强迫第三者做出以下的行为。
  A,用暴力性的手段来威胁别人,提出要求。
 B,超过对方法令上责任的不正当的要求。
 C,进行交易时,说威胁人的语气,用暴力伤害他人。
 D,造谣或用压迫的方式阻碍对方的营业。
 E, 其他类似的行为。
2,甲或乙的一方符合以下的条件,另外的一方不用通知对方就即可废弃本契约。
(1)弄清对方违反前一项(1)或(3)的准则
(2)弄清对方违反前项(4)的准则。
(3)对方做出的行为违反前项(5)的准则。
3,根据前项的准则,被废弃本契约的话,违反准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。
4,根据第二项的规定,本契约被废弃时,被废弃的一方没有任何权力可以要求因此而来的损失有关的付款。

第十四条 有关期限的丧失权力

当乙该当以下各项的任何事,没有通知・催告,乙丧失期限权力,必须马上还全债给甲。
(1)停止付款
(2)拒付票据
(3)临时扣押财产,扣押财产以及出售拍卖。
(4)破产・民事再生・公司更正・特别清算等的各种陈述,或决定举行日期。
(5)违反本契约的各规约
(6)很明显的恶化财产状态,或有这倾向

第十五条 废弃

甲和乙两者,要是对方的情况符合前条(1)到(4),不要催告即可废弃本契约。要是对方的情况符合前条(5)及(6)催告之后可以废弃本契约。
2,甲和乙两者都达成协议,就不受前项规约的影响,可以废弃本契约。

第十六条 关于转让地位

当乙要转让地位给第三者,要提前跟甲交换书面来得到批准。不可擅自转让给第三者。
2,甲由于重新组成甲的组织,或转让事业等的缘故有可能性把甲的地位转让给第三者。乙事先同意这件事。

第十七条 再委托

甲在运用本系统方面,可以委托第三者管理服务器,更改系统,登载资讯,管理资讯等的业务的一部分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甲让受委托的那公司遵守管理个人资料有关的义务,排斥反对社会势力的义务等的准则。

第十八条 延迟赔偿损害

延迟赔偿损害以商法所定来计算比率。

第十九条 报告的义务

当乙的商号,总店所在地点,总经理等有变动时,需要马上报告给甲。如果乙带着连带担保人,他也同样有变动时,乙要向甲给报告。

第二十条 残存条件

本契约满期后,第七条,第十条,第十二条,第十八条,第十九条都仍然有效。

第二十一条 商议事项

本契约上没有具体提到的其他事上,甲乙一边参考一般上商务交易,一边商议来决定。

第二十二条 合意管辖

关于本契约,万一发生争论,纷争,把这件事提出给前桥地方法庭太田分部。